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医院
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公 告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控制数)外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专业和学历:
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户籍要求:
1、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7日以后出生)。
2、户籍:围场县户籍,以户口所在地为准。招聘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围场常住户籍的,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卫生健康系统在编或编制控制数内的专业技术人员;
2、身体明显部位有纹身、瘢痕等影响执业者;
3、受过任何形式的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处于被调查阶段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具体岗位明细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5年7月7日,在围场县医院网站及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5年7月7日至7月1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围场县医院人力资源科(行政楼五楼515室)报名,联系电话:7568705。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招聘。
(三)面试。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拟定人选。
(五)公示
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政审
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未按要求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由此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对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此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根据面试、政审、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围场县医院人力资源科报到,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试用期满自动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试用期、聘期待遇等按照围场县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要求
(一)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聘程序、政审、体检及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或试用期内人员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暂不安排工作岗位,待可胜任岗位工作时,再安排上岗。
(四)聘用人员信息报县卫生健康局备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医院
2025年7月7日
附件: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医院
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序号 | 招聘岗位 | 专业 | 学历低限 | 备注 |
1 | 临床医师 | 不限 | 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 | 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
2 | 临床医师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 | 毕业满2年以上的,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
3 | 医学影像 诊断医师 | 临床医学 医学影像学 | 全日制本科 | 毕业满2年以上的,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
4 | 麻醉医师 | 临床医学 麻醉学 | 全日制本科 | 毕业满2年以上的,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